发布日期:2023-12-29 10:39 浏览次数: 次
《京津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正式发布随着京津冀三地房地产业向好发展,三地装修产业逐渐形成产业链,行业相关度越来越高,住房装修业的市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行业发展具体情况,在北京市2013年制定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天津市2017年制定的《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共同制定发布标准规范统一的《京津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BTHF—2023—0201)示范文本,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之更符合交易目的,为当事人缔约提供有效指引。
新发布的《示范文本》结合京津冀三地家庭装修领域实际情况,针对实践中在工程质量、装饰材料、设计方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为合同当事人提供完整的合同信息。重点制定的条款内容包括:
《示范文本》明确了发包方的查进度、查节点半岛BOB官方网站、查材料义务,并增加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示范文本》针对装修设计中存在的费用约定不明、设计不当、设计更改等问题,在文本中设置了相应条款。
针对承包方后期增项较多的行为,《示范文本》设置了合理控制增项条款,明确了承包方未经同意设置增项时的违约责任。
在附件《工程保修单》的备注中,明确了保修期内因承包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承包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并赔偿损失的义务。
新发布的《京津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BTHF—2023—0201)可分别登录以下网站进行下载:
原《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BF-2013-0203)自示范文本发布之日起不再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