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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31 00:24  浏览次数: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存在原材料采购、产品与设备销售、提供与接受劳务、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瑞林”)、东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发生原材料采购、接受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约为5.18亿元人民币(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6.31亿元人民币)。

  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65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宇、秦军满、马引代3人回避表决),同意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约为5.18亿元人民币,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控制下的各关联人之间同类业务的关联交易额度可以调剂使用,并对2023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实际发生金额1.95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予以确认。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秦军满、马引代2人将回避表决。

  注: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业务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半岛综合体育官方App下载,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1.公司接受中国有色集团下属子公司提供劳务18.84万元和公司向中国有色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劳务74.71万元未在年初进行预计,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以上交易累计金额未超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本次也予以确认;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透山矿业”)总资产50,402.6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8,334.53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收入54,495.0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6,218.68万元人民币。(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锌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集团为红透山矿业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4.4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色锌业向红透山矿业采购锌精矿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国内外工业与民用、城市基础设施、能源环境交通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环境评估;工程项目的总承包、管理承包、监理、施工安装;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生产销售、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招投标代理、施工图审查、广告策划;设备、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计算机及控制系统集成、智能建筑系统工程、网络工程,对外经营技术、设备;外派工程项目所需劳务人员;岩土检测;房屋租赁;供水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49.8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7.11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收入19.0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66亿元人民币。(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鑫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矿业”)、中国有色(沈阳)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泵业”)、青海中色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中色”)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秦军满先生曾担任中国瑞林的董事,离职未满十二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向中国瑞林采购设备、中色泵业向中国瑞林销售产品、公司及子公司鑫都矿业、青海中色接受中国瑞林设计服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萤石、硅石开采、销售;硫酸生产销售;铜冶炼副产品冶炼烟尘、水淬渣、铁粉生产销售。有色金属冶炼、原矿、精矿进口、深加工、销售;废旧物资销售;与铜冶炼相关贸易、技术开发与咨询、技术服务;机械加工;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赤峰富邦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19,729.9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5,542.2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收入285,295.0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829.90万元人民币。(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色锌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集团为赤峰富邦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集团沈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国有色集团全资子公司,赤峰富邦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前者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色锌业向赤峰富邦铜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构成了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东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48,107.8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2,174.97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收入17,243.1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184.56万元人民币。(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秦军满先生曾担任东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董事,离职未满十二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接受东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服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东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依法持续经营,财务状况良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经营范围: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与国外工程承包有关的设备、材料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货物及技术,续持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至2023年9月30日,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90,972.3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256.86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收入28,134.2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79.06万元人民币。(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接受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服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注册地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阿斯塔纳市, 努拉区,科尔加尔公路,E247街18地块,67栋

  截至2023年9月30日,科万古普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8,524.6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129.67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收入9,788.9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65万元人民币。(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科万古普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接受科万古普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服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国内外金属矿山的投资及经营管理;承担有色金属工业及其他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公用、民用、市政及机电安装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公路、铁路、桥梁、水电工程项目的承包;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供配电设备和自动化设备的研制、开发和销售;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汽车仓储、展览展示;汽车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国有色集团总资产11,914,361.6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143,655.5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收入9,758,521.9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97,660.10万元人民币。(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安厦物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33.3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中国有色集团下属子公司开展房屋租赁业务、安厦物业向中国有色集团下属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会议视频系统服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1.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控股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采购、销售、服务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遍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日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交易,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增加经济效益。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交易价格采用市场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65次会议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6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6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65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上述3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65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4. 上述议案2需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1月11日(上午9:00一下午16:00)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办理登记手续。

  2. 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65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5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3年3月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64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3年3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上披露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8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等方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截至2023年3月8日公示期满,公司收到反映本次拟激励的一名对象的相关问题,公司监事会就异议所涉及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且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经综合考虑,被反映人后未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3月1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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